康雍二帝对清官的不同态度-《水煮清王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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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于青菜”;陈瑸官至巡抚,平时却不舍得吃肉,
“其清苦为人情所万不能堪”,康熙当着众大臣称他为
“苦行老僧”;当时以清廉著称的还有张鹏翮、施世纶、蔡世远、陈鹏年、郭琇等。
当然,康熙朝清官众多,而贪赃枉法的官员也时有出现,尤其是后期,对于各级官吏疏于察考,惩贪不力,官场风气颇为后人诟病。
雍正即位之后,一改乃父宽仁作风,以
“严明”察吏,推行刚猛政治。他大力整顿吏治,清查钱粮亏空,对查实的贪污官员严加惩处,追回赃款,抄没家产;又改兴廉为养廉,实行
“耗羡归公”,官员按级别从中提取
“养廉银”,给予官员合理的酬劳,使贪污行为失去借口。雍正的高明在于不仅惩治了大批贪官污吏,而且在加大惩罚力度的同时诉诸制度保证,对整肃吏治颇为有效。
不过,雍正也犯了一个错误。在对待清官问题上,他处处与乃父背道而驰。
在他看来,
“洁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,其害事较操守平常之人为更甚”。康熙希望通过扶植、保护、褒扬清官而倡导一种廉正的官场风气,注重通过舆论来鉴别官员的操守政绩。
雍正则认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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